审批(服务)事项名称
机动车驾驶证申领
是否行政许可事项
是
受理范围
驾驶机动车,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
受理条件
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
是否限制性审批事项
否
需提交的申报材料
(一)填写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
(二)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
(三)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》
(四)本人近期免冠、白底背景、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光学相片6张(其中规格为48mmX35mm的2张张贴在申请表格上,32mmX22mm的1张贴在培训记录上;32mmX22mm的3张用相袋袋封好),以及提供分辨率为300dpi的Jpeg格式,规格为32mmX22mm电子文档
(五)经驾校培训的,还需提交交通主管部门确认的培训记录
受理机构、地点及
咨询电话
交警支队车管所窗口 咨询电话:8642641
责任科室及电话
车管所 联系电话:8642640
审批决定机关
交警支队车管所
审批流程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承办——审核——办结
办结时限
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,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。
发文类型
发放书面通知
是否有年审
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
汽车480元,摩托车225元,粤价函[2007]382号
法律法规政策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九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九条
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第七至三十四条
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十八条
投诉电话
咨询电话:8642641 投诉电话:8641691
法律救济办法
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
备 注